佛山市生育津贴的计算公式为:生育津贴=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规定的假期天数。其中,用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以生育保险缴费工资为准,假期天数则根据分娩方式、多胞胎情况或计划生育手术类型而定,顺产98天、难产128天,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 计算基数: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该单位上一自然年度参保职工各月缴费工资之和÷各月参保职工数之和。本年度新参保单位按本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
- 假期天数标准:
- 分娩类:顺产98天,难产(剖宫产等)增加30天,多胞胎每胎加15天。
- 终止妊娠类:怀孕满7个月终止妊娠75天,4-7个月42天,不足4个月15-30天(依医疗机构意见)。
- 计划生育手术类:如输卵管结扎21天、输精管结扎7天等。
- 发放规则:生育津贴由单位垫付后向医保经办机构申领,高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差额需补发给职工,低于的由单位补足,且免征个人所得税。
- 特殊情况: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申领,按参保地上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计算。
符合条件者需在产假或手术休假结束后3年内申领,单位或个人均可通过“粤医保”小程序或线下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建议提前确认缴费连续性及材料完整性,确保待遇顺利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