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大学生医保报销额度根据医疗类型和保障政策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普通门诊报销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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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与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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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医院:90%(需自付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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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定点医院:85%(个人承担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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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定点学校:50%(个人承担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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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 2000元/人(含起付标准)
二、住院补偿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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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与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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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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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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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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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机构(社区卫生/乡镇卫生院):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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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顶线与分段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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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3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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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费用超过10000元,10000元以上部分按65%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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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住院按起付标准依次递减100元,直至降至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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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病保险补充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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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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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统计部门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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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万元(含)以内: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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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万-15万元(含):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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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万-25万元(含):80%(仅限恶性肿瘤或白血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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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不额外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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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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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病种 :部分病种(如糖尿病、高血压)在基层医疗机构就诊可提高报销比例(如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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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实习、调研期间在异地定点医院就医可按非定点医院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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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结算 :医保待遇按自然年度结算,次年3月统一清算
以上政策综合自福州市医疗保障局及高校社保部门规定,具体以最新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