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厦门市医保政策,住院起付标准如下:
一、职工医保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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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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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12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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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8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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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分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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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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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万元以下:在职职工75%,退休人员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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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1万元部分:在职职工90%,退休人员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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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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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万元以下:在职职工85%,退休人员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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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1万元部分:在职职工90%,退休人员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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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 :
- 1万元以下:在职职工90%,退休人员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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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居民医保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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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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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年居民:5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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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在校学生:不设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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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分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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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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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住院1000元,二次及以上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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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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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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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住院600元,二次及以上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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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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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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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住院200元,二次及以上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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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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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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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均为10万元,超过部分可通过大病保险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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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儿医保 :作为居民医保的补充,少儿医保个人缴费390元/年,政府补贴800元/年。
以上信息综合了医保局官网及社保网发布的最新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