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现行生育津贴政策,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下流产的生育津贴计算方式如下:
一、津贴天数标准
- 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下流产(含自然流产、人工流产): 30天 生育津贴
二、计算公式
生育津贴 = 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 30 × 规定的假期天数
(若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60%,则按60%计算)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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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数确定 :以职工本人生育或流产前12个月的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若低于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60%则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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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方式 :通常由单位按月发放,或一次性发放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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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补贴 :部分地区可能额外提供一次性生育补贴(如400元)或营养补助(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25%),需结合当地政策确认。
示例计算
若某职工流产前12个月月平均工资为8000元,武汉地区则可领取:
8000 ÷ 30 × 30 = 8000元 生育津贴。
建议办理时提供医院出具的生育证明等材料,确保符合当地最新政策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