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
根据北京市生育津贴的申领规定,生育津贴 不能由个人直接申报 ,必须由参保单位负责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以下是具体说明:
一、申领主体与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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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责任
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在女职工生育或终止妊娠后12个月内发起申领,需向参保缴费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提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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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申报渠道
用人单位可通过以下方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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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北京市医保网上服务平台,填写《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并上传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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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扫码登录,选择“手工报销审核流程”完成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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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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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材料
包括《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2份)、出生医学证明、医学诊断证明书、结婚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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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补充材料
若材料非中文(如出生医学证明),需提供翻译公司出具的翻译文件。
三、发放方式与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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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渠道
生育津贴直接发放至用人单位账户,由单位在次月20-25日办理申报手续,款项通常在申领次月中下旬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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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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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试点区域或信息匹配精准的情况可能实现自动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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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单位逾期申报,可在次月5-25日补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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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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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要求 :需满足连续缴费满9个月的条件,不足部分可能由生育保险基金补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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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审核 :社保部门需15-20个工作日完成审核,期间需确保材料真实性。
生育津贴的申领需用人单位全程参与,个人无法独立完成。建议用人单位提前准备材料,确保流程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