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大致可分为 三个阶段 ,具体划分如下:
一、制度覆盖全民阶段(1994年-200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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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启动两江试点
国务院在江苏镇江、江西九江开展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医保制度改革试点,探索统账结合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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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试点至全国
1996年试点范围扩大至40多个城市,1998年通过《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在全国建立覆盖全体城镇职工的基本医保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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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范围扩展
2000年同步推进医保与医疗卫生体制、药品流通体制改革,基本医保覆盖退休职工、灵活就业人员等群体。
二、制度完善与整合阶段(2009年-20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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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医改启动
2009年国务院发布《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提出“扩大覆盖面、提高保障水平、规范管理”等目标,推动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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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创新与衔接
建立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
三、高质量发展阶段(2018年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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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局成立
2018年国家医疗保障局组建,统筹推进医保、医疗、医药协同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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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合拳改革
实施药品集中采购、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慢性病管理机制创新,推动形成有序就医新格局。
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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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特点 :各阶段均体现“政府主导、市场调节、社会参与”相结合,从覆盖范围到保障水平逐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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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进展 :2023年启动医保码激活入乡村活动,进一步延伸医保服务至基层。
以上划分综合了政策文件、历史发展脉络及权威研究,涵盖医保制度覆盖、管理规范、服务质量提升等核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