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工流产可以申领生育津贴,但需满足社保连续缴费年限(如天津要求满9个月)和用人单位参保条件,津贴标准按单位上年度月均工资发放,不同孕周对应15-42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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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条件
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计划生育政策(如意外流产),且用人单位已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当地规定期限(例如天津需9个月,不足9个月可补缴至12个月后申领)。未婚或医疗事故导致的流产不享受待遇。 -
待遇标准与产假天数
- 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享受15天产假;
- 怀孕满4个月流产:享受42天产假。
生育津贴按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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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需通过用人单位申请,携带病历、结婚证等材料,线上或线下提交至社保部门。部分城市(如广州)支持全程网办,无需现场办理。
提示: 具体政策因地而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或单位HR,确保材料齐全并及时申领(通常需在流产后3个月内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