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均工资/30×128天
福建省晋江市生育津贴的计算方式如下:
一、计算公式
生育津贴 = 用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 ÷ 30 × 计发天数
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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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平均工资 :按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若低于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60%则按60%计算,高于300%则按30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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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发天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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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胎顺产:12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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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含剖宫产):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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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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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计算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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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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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60%,则按6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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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高于300%,则按30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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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无法确定,则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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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发天数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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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胎顺产:12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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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128 + 15 = 14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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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如2孩):128 + 15×2 = 15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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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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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 福建省整体生育津贴标准为158天,但具体计算可能因政策调整而变化,需以最新官方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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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发放
- 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按日计发,不足158天的按实际天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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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
- 部分地区对晚婚、晚育的职工可能延长生育津贴支付期限,需咨询当地社保部门。
建议办理时提供用人单位上年度工资证明、生育证明等材料,确保符合申领条件。若对计算有疑问,可向当地社保机构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