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生育津贴已实现全程线上办理,通过“闽政通”APP即可完成产前登记、津贴申领等手续,符合条件的参保职工分娩后次月可自动到账,真正实现“一趟不用跑”。
一、办理条件
- 参保要求:需连续正常缴纳生育保险满12个月(含当月),且属于泉州市非财政核拨单位在职职工;
- 适用情形:生育、流产、计划生育手术均可申领,需符合《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二、线上办理流程
- 生育登记
- 怀孕后通过“福建幸福家庭”公众号提交生育服务登记,获取带章的生育登记证明;
- 登记需填写预产期、配偶信息等,审核通过后生成登记编号。
- 产前登记
- 登录闽政通APP,进入“医保服务→业务经办→产前登记”,填写生育登记编号、上传妊娠证明(需医院盖章);
- 登记成功后,产检时出示《生育保险待遇登记表》可直接结算医疗费用。
- 津贴申领
- 已办产前登记的企业女职工,分娩后次月津贴自动发放至预留银行卡;
- 未自动发放的,需在闽政通APP“生育津贴申报”中手动提交出院小结、银行卡信息等材料。
三、注意事项
- 材料要求:流产需提供诊断证明或出院记录(加盖医院章),分娩需提供出院小结;
- 时限规定:流产后6个月内、分娩后12个月内申报,逾期无效;
- 查询进度:通过闽政通“我的办件”或“生育津贴查询打印”功能跟踪审核状态。
泉州市生育津贴线上办理高效便捷,建议参保职工尽早完成产前登记以确保待遇及时享受。若遇跨省生育或特殊情形,需提前办理异地备案或线下补充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