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上海生育保险政策,4个月内流产生育津贴的领取标准如下:
一、产假天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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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满4个月流产
享受15天产假及生育津贴,按42天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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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4个月流产
享受42天产假及生育津贴。
二、生育津贴计算标准
生育津贴按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天再乘以实际产假天数计算,但存在上下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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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限 :按上年度上海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0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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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限 :按60%计算。
公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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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 = \frac{\text{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30} \times \text{产假天数}
$$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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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要求
需满足累计缴费满12个月或连续缴费满9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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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基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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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按30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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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低于60%,按6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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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职工流动期间,按缴费月份加权平均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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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补贴
生育医疗费补贴标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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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生育:4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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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重孕产妇:8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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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4个月以上流产: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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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不满4个月流产: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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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申领流程
需提交身份证、生育医学证明、银行卡及单位申领表,材料齐全后20个工作日内审核通过,补贴将一次性打入个人账户。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5年最新政策及此前有效规定,确保覆盖当前生育津贴的领取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