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安徽省关于生育津贴的新政策,主要调整内容如下:
一、生育津贴的覆盖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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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纳入保障
自2024年8月1日起,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也可领取生育津贴,标准为安徽省上年度月平均最低工资第一档÷30天×9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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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领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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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需再区分户籍限制,非安徽户籍但依法稳定就业的夫妇也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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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延长60天的夫妻可增发2个月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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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生育津贴的发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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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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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生育:按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天×98天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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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宫产:在基础标准上增加半个月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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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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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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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晚育(满24周岁)的初产妇,增加1个月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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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增加1个月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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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期间失业的,生育津贴与参保企业职工同等标准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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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配套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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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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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个月内流产:1500元;4个月以上流产:4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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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宫内节育器/复通术:分别最高支付80元、2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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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公式
生育津贴=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天×实际产假天数(含法定延长产假)。
四、申请流程
需向当地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提交结婚证、身份证、生育证等材料,经审核后通过银行转账发放。津贴与生育医疗费用可一并申领。
以上政策体现了对生育家庭的全面支持,灵活就业人员、多孩家庭及特殊群体均能获得更有力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