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生育保险的缴费比例中 职工个人不缴纳 ,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具体规定如下:
-
缴费主体与比例
-
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按月缴纳,缴费基数为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比例通常为0.5%-1%。
-
部分地区(如上海市)可能执行0.5%的固定比例。
-
-
缴费基数调整
-
若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00%,则按300%计算缴费基数;
-
若低于60%,则按60%计算;
-
在60%-300%之间的按实际工资申报。
-
-
缴费方式与时间
- 用人单位需在每月核定缴费次月通过税务部门或社保机构代扣代缴。
-
待遇保障
-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产假工资、生育津贴及医疗费用报销,津贴标准通常不低于职工原工资的70%-100%。
注意 :不同地区可能存在细微差异,建议通过当地社保部门或官方渠道确认具体比例和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