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丹东市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参保类型、年龄及医疗场景不同而有所差异,在职职工门诊报销50%,退休人员70周岁以下70%、以上80%;住院报销按费用分段最高可达95%,乡镇卫生院住院报销比例高达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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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
- 在职职工:1800元以上费用报销50%,年度限额2万元。
- 退休人员:70周岁以下1300元以上报销70%,70周岁以上报销80%,同享2万元年度限额。
-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所)起付线仅10元,报销比例55%,年度限额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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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
- 起付标准:一级医院300元,三级甲等医院800元。
- 分段比例:一级医院超500元部分报销85%;三级医院费用8000元以上报销75%。
- 退休人员自付比例为在职职工的60%,即报销比例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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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待遇
- “两病”(高血压、糖尿病)门诊无起付线,报销60%,年度限额高血压200元、糖尿病300元。
- 转诊证明影响报销:市外就医无转诊证明报销比例降至60%。
合理利用医保政策能显著减轻医疗负担,建议根据实际需求选择医疗机构,并提前了解分段报销规则以优化报销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