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年
根据深圳生育保险政策,参保人需累计缴纳生育保险满 1年(12个月) 后,方可申请生育保险待遇。具体说明如下:
一、报销时间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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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缴费时长
生育保险待遇需连续缴纳满12个月(含生育当月),缴费中断不超过3个月可补缴并累计计算缴费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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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享受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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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结算 :累计缴费满1年后,参保人可在怀孕孕检时凭社保卡与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生育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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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满1年生育 :若未满1年生育,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先行垫付,满1年后由用人单位向社保中心申请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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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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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需自行缴纳生育保险,缴费标准为工资基数的0.5%,失业后24个月内缴费满12个月仍可申请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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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娩时间差异 :2021年10月1日之后分娩的,次月起可申请报销;2021年10月1日前分娩的,需在分娩后1年内提交材料。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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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要求 :生育津贴申请需提供计划生育证明、婴儿出生证明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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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查询 :可通过深圳社保官方平台查询缴费状态。
深圳生育保险的生效期为连续缴费满1年,期间可正常享受生育医疗费用直接结算服务,无需等待至孩子出生后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