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自2023年起逐步将部分辅助生殖技术项目纳入医保报销范围,首批纳入的包括体外受精-胚胎移植(IVF-ET)和卵胞浆内单精子注射(ICSI),报销比例高达70%和60%,极大减轻了不孕不育家庭的经济负担。此举不仅扩大了覆盖范围,所有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不孕不育患者均可申请,而且简化了审批流程,使更多家庭能够受益于这项政策。
一、纳入医保的辅助生殖项目
- 取卵术、胚胎培养、胚胎移植等八项国家明确的辅助生殖医保准入项目被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 额外增加“胚胎培养—囊胚培养”、“胚胎移植—冻融胚胎(囊胚)解冻”等四项拓展加收项也被纳入医保支付。
二、报销比例及方式
- 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首自付比例统一为10%,扣除先行自付部分后,统筹基金分别按70%和60%支付。
- 报销后的个人承担部分,可由个人账户余额支付或现金自付。
三、适用人群及限制条件
- 适用于夫妇双方均为河南省户籍,并经正规医疗机构诊断确认存在不孕不育问题的家庭。
- 每人终身限支付次数有限制,如取卵术、胚胎培养等项目每人最多可报销两次。
四、省内异地就医与跨省就医差异
- 省内异地就医费用按规定正常纳入保障范围,而跨省异地就医费用暂不纳入此次保障范围。
通过上述措施,河南省政府积极响应国家关于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号召,致力于为有生育需求的家庭提供更全面的支持。未来,随着相关政策的不断完善和技术水平的提升,预计将有更多的家庭从中受益。对于希望利用此政策的家庭来说,了解详细的报销细则和适用条件是非常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