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农村合作医疗(新农合)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的等级和类型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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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卫生所
报销比例60%,处方药费限额10元,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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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卫生院
报销比例30%,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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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报销比例30%,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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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报销比例20%,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二、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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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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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200元起付线,报销比例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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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及县级医疗机构:500元起付线,报销比例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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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市属)医疗机构:700元起付线,报销比例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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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省属)医疗机构:1000元起付线,报销比例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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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补助
- 60周岁以上老人:在镇卫生院住院时,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三、大病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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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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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1-2万元:补偿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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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10-20万元:补偿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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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20-30万元:补偿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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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疾病门诊
- 省内医疗机构:报销比例60%,按病种设定年度起付线和限额。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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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政策 :跨市就医需办理转诊手续,未办理则报销比例降低5个百分点(省内60%→50%),跨省6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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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限额 :门诊统筹年报销限额为5000元,超出部分需自费。
以上比例和限额可能因地区政策调整而变化,建议参保人员咨询当地医保部门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