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
根据最新政策规定,四川申领生育津贴无需提前生育登记。具体要求如下:
一、生育津贴申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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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要求
用人单位需为职工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满12个月,且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符合当地生育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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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要求
需提供生育服务登记证或相关生育登记证明,以证明生育行为的合法性。
二、生育津贴申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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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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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本人或单位需携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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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生育登记证或服务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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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儿出生、死亡或流产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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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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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方式
直接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交材料办理,无需提前备案或缴纳费用。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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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登记证替代准生证
传统准生证已被“居民生育登记服务证”取代,需提供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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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背景
四川省通过新规简化生育津贴申领流程,降低群众办事门槛,进一步优化生育保障服务。
若材料齐全,社保机构将审核通过后按月发放生育津贴,无需额外备案或跑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