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疾病、自费项目等
根据我国医疗保险政策,以下医疗费用不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一、不纳入医保报销的核心情形
-
工伤保险支付范围
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医疗费用(如工伤、职业病治疗)。
-
第三人负担
因交通事故、医疗事故或其他责任事故造成的伤害。
-
公共卫生负担
如传染病防治、重大疾病筛查(如肿瘤筛查)等属于公共卫生范畴的费用。
-
境外就医
在境外或港澳台地区治疗的费用。
-
自费项目
包括药品费、诊疗费、美容整形费、健康体检等。
二、其他不报销情形
-
自杀/自残/酗酒/斗殴 :因自身违法行为或自杀行为产生的医疗费用。
-
非定点医疗机构(急诊除外) :在非医保定点的医疗机构就医的费用。
-
药品/诊疗超出医保目录 :自购药品或使用医保目录外的诊疗项目。
三、补充说明
-
重大疾病限制 :部分严重疾病(如恶性肿瘤、重大器官移植等)可能影响医保报销,但医保仍会覆盖基础治疗费用,自费部分需患者承担。
-
临时调整机制 :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保目录可能临时调整。
建议参保人员就医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了解具体报销细则,避免因政策差异影响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