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医保报销比例根据药品类别和医疗机构级别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药品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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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类药品
全额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报销比例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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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类药品
需个人先自付10%-30%的费用,剩余部分按医保比例报销(通常为7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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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类药品
完全自费,医保不报销,但可通过商业保险补充。
二、医疗机构级别与报销标准(住院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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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与支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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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甲等医院(省外) :起付线1500元,支付比例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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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甲等医院(省内) :起付线1000元,支付比例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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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甲等/乙等医院 :起付线500元,支付比例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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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医院 :起付线400元,支付比例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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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乙等及以下医院 :起付线100元,支付比例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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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补充
参保人员住院费用医保目录内个人自付超过1万元部分,由大病保险按75%比例支付,年度最高补偿限额40万元。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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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目录动态调整 :医保药品目录每年更新,例如2025年新增91种药品,总数增至3159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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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不同城市可能存在细微差异,如太原市曾将报销比例统一至75%。
以上信息综合了医保政策文件及山西省具体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