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职工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医疗费用类型、医疗机构级别及参保人群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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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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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在职职工800元,退休职工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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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按医疗机构级别执行,一类80%、二类70%、三类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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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在职职工2500元,退休职工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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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门诊费用超过3000元时,公费医疗报销比例提高至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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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门诊特药
- 参保职工按医保待遇统筹结算自负部分,具体比例需根据病种和政策规定执行。
二、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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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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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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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按医疗机构级别执行,一类85%、二类70%、三类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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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在职职工1800元,退休职工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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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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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周岁以上老年人在基层医疗机构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有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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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外地三级医院费用报销比例提高至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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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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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报销限额 :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最高支付限额分别提高至23万元和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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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 :门诊统筹个人账户支付范围扩大,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支付比例由73%提高到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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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 :2024年医保政策调整后,起付线标准降低7.6个百分点,平均报销比例提升10%。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4年最新调整及历年政策,具体执行以山西省医疗保障局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