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生育险和医疗保险已合并实施,但生育保险作为独立险种仍保留,职工待遇不受影响。 合并后,生育保险基金纳入职工医保基金统一管理,个人无需额外缴费,单位按两险原费率之和缴纳医保费(如原医保费率10.5%+生育费率1.2%合并为11.7%),实现参保登记、基金征缴、经办服务的“三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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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实质与目的
两险合并是管理层面的整合,旨在简化流程、增强基金共济能力,并非取消生育保险。职工仍享受原有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和生育津贴待遇,资金改由医保基金支付。例如,产检、分娩等费用按生育保险政策结算,超限额部分可用医保个人账户支付。 -
参保与缴费变化
在职职工参加医保即同步参加生育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医保缴费费率不变,但仅享受生育医疗待遇(无津贴)。单位缴费基数与医保一致,个人不承担生育保险费。2020年1月1日起杭州已全面落地该政策。 -
待遇保障与优化
合并后产假津贴按单位上年度月均工资计发,难产、多胞胎等情况可叠加天数。2024年浙江新规进一步明确,一孩产假延长60天,二孩三孩延长90天,生育医疗费用直接结算,津贴可“无感申办”。
提示:政策细节可能随统筹区动态调整,建议通过杭州医保经办机构或官网查询最新费率与申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