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
低保户在医疗费用报销方面确实享有较高比例的保障,具体政策如下:
一、报销比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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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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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户住院医疗费用经医保报销后,剩余自费部分可获二次报销,最高报销比例为 65% (部分地区如成都市为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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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医疗机构级别存在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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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室: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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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院: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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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级医院: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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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顶线标准
- 两次报销后,个人自费部分累计不超过 3.5万元 ,超过部分需另行申请救助。
二、救助叠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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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与慈善救助 :
若医疗费用超过4万元,超出部分基本医疗费用自费部分由民政救助80%,市慈善总会再救助20%;若仍存在困难,慈善总会可能给予更高比例或全额救助。
三、申请条件
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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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要求 :农业居民户口、居住农村且人均年纯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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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需求 :仅限住院医疗费用报销,门诊、特殊门诊等未纳入保障范围。
四、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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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基础报销 :低保户与普通群众享受相同比例的医保报销(如60%),差异主要体现在二次救助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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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具体比例可能因地方经济水平不同存在细微差异,建议咨询当地社保部门。
低保户通过医保和救助机制,能有效减轻重大疾病带来的经济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