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保尚未实现全国范围的全面统筹,但已逐步推进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改革,为未来全国统筹奠定基础。这一改革的核心是将普通门诊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增强医保基金使用效率,减轻群众医疗费用负担。
1. 改革背景与目标
职工医保自1998年建立以来,实行“社会统筹+个人账户”模式,统筹基金主要保障住院和门诊大病,个人账户则用于支付门诊小病和药品费用。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医疗需求变化,个人账户的局限性逐渐显现,如保障功能不足、共济性差等问题。国家于2021年提出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改革,旨在通过“基金共济”模式,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
2. 改革现状与进展
目前,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改革已在部分地区试点并逐步推广。改革内容主要包括:
- 普通门诊费用纳入统筹基金:参保人员的普通门诊费用可按规定报销,报销比例从50%起步,并根据医保基金承受能力逐步提高。
- 调整个人账户计入办法:在职职工的个人账户计入金额减少,退休人员的个人账户从与养老金挂钩改为定额划入,结余资金被纳入统筹基金。
- 提升门诊慢特病保障水平:逐步将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门诊费用纳入共济保障范围,减轻患者负担。
截至2023年底,全国职工医保参保人数已达3.71亿,基金运行总体安全稳健,为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实施提供了有力支撑。
3. 改革对个人的影响
改革后,职工医保的个人账户资金减少,但整体医保待遇并未降低。减少的资金被纳入统筹基金“大池子”,用于支付普通门诊费用,使更多人受益。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实施,不仅减轻了参保人员门诊医疗费用负担,还优化了医疗资源配置,提高了基金使用效率。
4. 未来展望
虽然职工医保尚未实现全国统筹,但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逐步推广为全国统筹奠定了基础。未来,随着改革的深入推进,医保基金共济性和公平性将进一步提升,群众医疗保障水平也将持续改善。
职工医保全国统筹尚在推进中,但通过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改革,已显著提升了医保基金的使用效率,减轻了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