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农村医保每人每年的报销额度根据医疗类型和机构级别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门诊报销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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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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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人每年最高可统筹支付300元(含一般诊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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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级别医疗机构每日报销限额:二级及以上150元、一级100元、村卫生室70元,分别按65%、75%、85%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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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慢性病
- 覆盖38种疾病(如高血压、糖尿病等),门诊费用可按比例报销,具体比例需根据当地政策确认。
二、住院报销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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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分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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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 :60%(起付线10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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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卫生院 :40%(起付线100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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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二级医院 :30%(起付线200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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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三级医院 :20%(起付线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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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优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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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岁以上老人:镇卫生院住院每天补贴10元(年度封顶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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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学生:三级医院报销55%、二级60%、一级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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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累计限额
- 住院报销总额累计最高40000元,超出部分需自费。
三、其他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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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费用报销 :门诊药费单张处方限额1元,年度累计不超过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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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补充 :年度累计医疗费超5000元部分,分段补偿比例65%-70%,重点覆盖22类重大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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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标准 :2025年个人缴费不低于320元/年。
以上政策综合了2020-2025年广西城乡居民医保的最新调整,具体执行以当地最新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