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
山西省职工医保的建立和发展可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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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建立阶段
山西省职工医保制度始于1998年12月14日正式实施,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保障模式。当时,门诊费用主要由个人账户支付,统筹基金覆盖住院和门诊大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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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与完善阶段
2022年12月,山西省启动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制度改革,于2023年1月1日正式全面实施。改革后,门诊统筹覆盖全体参保人员,支付比例从50%起步,并向退休人员倾斜。个人账户计入标准调整为本人缴费基数的2%,单位缴费全额计入统筹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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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共济功能扩展阶段
2024年9月1日起,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范围扩大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近亲属。参保人员可通过“山西医保”微信公众号为被授权人代缴城乡居民医保费,支持在定点医疗机构和药店就医购药。
总结 :山西省职工医保制度经历了从1998年建立到2024年功能扩展的多次改革,逐步完善了门诊保障体系,提升了基金共济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