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内新农合异地报销比例根据就医类型和医疗机构级别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报销比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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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
起付线100元,报销比例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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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定点医院
起付线200元,报销比例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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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定点医院
起付线500元,报销比例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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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定点医院
起付线700元,报销比例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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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外非定点医院
起付线1000元,报销比例45%。
二、特殊群体与附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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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岁以上老人 :在乡镇卫生院住院时,每日额外补贴治疗护理费10元,年度上限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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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备案就医 :报销比例降低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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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限额 :每年5000元,超出部分按比例报销。
三、报销范围
仅限国家、省市县公布的基本医疗目录内的项目,药品、诊疗项目等需符合医保目录标准。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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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备案 :需提前办理异地长期居住或临时外出就医备案,未备案报销比例降低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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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结算 :部分城市(如广州、深圳)已实现异地直接结算,未开通的需垫付后回参保地报销。
以上信息综合了广东省最新医保政策文件,具体执行以当地最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