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参保类型、医疗机构等级及治疗类型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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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含乡镇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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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50元内自付,超过部分报销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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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方药费限额10元(村卫生室)或100元(其他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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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卫生院
- 起付标准50元内自付,超过部分报销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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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 起付标准50元内自付,超过部分报销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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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 起付标准50元内自付,超过部分报销20%。
二、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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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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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1200元起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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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医院:600元起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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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医院:300元起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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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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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起付线至4万元(含)报销70%,超过4万元部分按比例递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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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医院:起付线至4万元(含)报销75%,超过4万元部分按比例递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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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医院:起付线至4万元(含)报销80%,超过4万元部分按比例递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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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顶线
- 2023年城乡居民医保封顶线为30万元。
三、其他特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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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市就医 :起付线按总费用的20%计算,最高支付限额1万元,报销比例60%(未转诊则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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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 :顺产2750元内、助产3500元内、剖宫产4500元内全额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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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户 :住院最高报销5000元(不同级别医院比例不同)。
四、门诊特殊病种
门诊特殊病种治疗不设起付线,基金支付92%,个人承担8%。
以上政策综合了2015年以来的调整,具体执行以2025年最新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