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医保政策,个人账户资金提取需符合特定情形,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可提取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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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死亡
参保人员去世后,其家属需在医疗费用结算完成后,携带死亡证明、参保人身份证件及银行卡,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终止参保手续,随后申请个人账户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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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出境)定居并注销户籍
参保人员出国定居并办理户籍注销时,需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账户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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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放弃参保
参保人员自愿放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时,需提交放弃参保声明,经单位审核后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账户终止及资金清算。
二、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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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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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浙里医保”APP实名认证后,进入“账户一次性支取”流程,按提示提交材料并完成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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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注意:线上办理需在终止参保状态下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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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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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带身份证、银行卡及材料(如死亡证明、放弃参保声明等),前往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窗口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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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委托他人办理,需额外提供代办人身份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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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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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材料 :身份证/社保卡/医保电子凭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申请表》。- 特殊情形补充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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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继承人身份证+银行卡+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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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退保:放弃参保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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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制度转移:《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返还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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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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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资金性质
医保个人账户资金纳入统筹基金统一管理, 不得提取 。若需转移,需通过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办理。2. 跨省使用
个人账户资金可跨省用于支付医疗费用,实现家庭共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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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咨询
不同情形材料要求可能略有差异,建议提前电话咨询医保经办机构(如宁波市医疗保险中心)。
以上流程及材料需根据实际情况准备,建议办理前通过官方渠道确认最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