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参保类型、医疗机构级别及病种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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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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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级: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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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级市: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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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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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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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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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级: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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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级市: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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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及省级: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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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合人员全年累计住院补偿最高限额1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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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优惠
- 持有《农村特困户救助证》《低保金领取证》《五保户供养证》的参合人员,可免除住院起付线
二、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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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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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不低于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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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不低于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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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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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检查
- 磁共振、CT、彩超等26项项目,统筹基金报销70%,个人负担30%
三、职工医保补充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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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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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5年起,连续参保满4年的职工,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每年提高4000元(累计不超过原封顶线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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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报销激励:当年医保基金零报销且次年正常缴费的职工,次年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提高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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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级别医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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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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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6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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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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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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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限额 :职工医保门诊年度最高支付限额400元,城乡居民医保门诊报销比例3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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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补充医疗保险 :基本医保最高支付限额8万元后,大病保险报销比例90%,可再报销25万元
以上政策综合了不同医疗机构的报销标准及参保人群的优惠政策,具体执行以当地最新医保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