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昆明市医保个人账户比例根据参保人员类型和年龄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在职职工个人账户划入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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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分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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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岁以下 :按缴费基数的3.3%划入,其中2%为个人缴费,1.3%为单位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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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至50岁以下 :按缴费基数的3.8%划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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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岁至退休前 :按缴费基数的4.3%划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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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按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与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平均值的4.5%划入,扣缴长期护理保险个人缴费部分后实际为4.3%。
二、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划入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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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单位或自谋职业退休人员
按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养老金的4.5%划入,个人不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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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参加养老保险或不能按月领取养老金的退休人员
按上年度云南省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基本养老金的4.5%划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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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退休人员
按上述平均值的4.5%划入,扣缴长期护理保险后实际为4.3%。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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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共济政策 :2022年4月起实施的门诊共济待遇中,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可全家共用,普通门诊最高支付限额为6000元,不同医疗机构报销比例有所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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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调整 :个人账户缴费基数以全省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准,2018年调整后最低缴费金额降至1855元/月。
以上比例均依据最新官方文件整理,具体执行中可能因政策微调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