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京籍人员在北京退休时,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要求如下:
一、累计缴费年限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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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 :需累计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满 2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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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 :需累计缴纳满 20年 。
二、实际缴费年限要求
- 非京籍人员 需满足: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 实际缴纳 (含补缴)基本医疗保险费满 10年以上 ,且满足累计缴费年限标准。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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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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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4月1日前取得北京户籍的人员,需满足“4050”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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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60岁/女50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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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京累计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满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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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账户类型
- 需通过北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一般账户缴费,仅限京籍人员。若使用其他账户类型,需符合当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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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政策
- 若未达到规定年限,可在退休时一次性补缴差额年限,补缴后即可享受医保待遇。
四、政策依据
以上要求综合《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第十一条及北京市政府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