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淮安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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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内二级及以下医院: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淮安市域内跨县(区)就医的,执行全市统一医保政策,享受统一医保待遇。未按规定转诊的,支付比例在原有比例的点数上下降20个百分点,正常报销比例为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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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内三级医院:因病情需要到市直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需按规定办理分级诊疗转诊手续。未按分级诊疗规定转诊的,支付比例在原有比例的点数上下降15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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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参保人员按规定程序转诊,在市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支付比例在原有比例的点数上下降5个百分点;未按规定转诊支付比例在原有比例的点数上下降20个百分点。
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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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 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在职职工报销比例一般为60%,退休人员在此基础上提高10%。
-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在职职工报销比例为55%左右,退休人员提高10%。
-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在职职工报销比例为50%左右,退休人员提高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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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病门诊: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门诊用药报销比例提高,部分地区可达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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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病种门诊:如恶性肿瘤、尿毒症透析等,报销比例通常与住院报销比例相同,或略高于普通门诊报销比例。
大病保险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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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合规医疗费用在6万元以下(含6万元)的部分,按60%支付;6万元至10万元(含10万元)的部分,按70%支付;1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85%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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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大病保险的起付标准比普通参保人员降低50%,各报销段报销比例比普通参保人员提高5个百分点。
总结
以上是江苏淮安居民医保报销比例的详细介绍,包括住院、门诊和大病保险的报销比例。具体报销比例可能因地区和方案差异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医保部门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