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换了工作单位后医保衔接的流程和注意事项如下:
一、医保转移接续的适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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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统筹地区就业 :职工医保关系需转移至新工作单位所在统筹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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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缴费年限在转移后连续计算,不因地区变动中断。
二、转移接续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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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转出
在原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提交转移申请,办理参保关系暂停手续,并取得《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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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转入
持《参保凭证》到新单位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转入申请,新单位需提供《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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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审核与资金转移
原参保地审核通过后,办理个人账户资金划转及参保信息转移,新单位收到资料后完成接续手续。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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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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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中断处理 :欠费需在欠费次月起3个月内补缴并连续缴费3个月,欠费期间待遇由统筹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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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缝衔接建议 :辞职后尽快入职新单位,避免断缴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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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准备
需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劳动合同或参保证明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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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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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故障或政策调整 :因系统问题中断时,需联系两地医保机构补充材料或等待政策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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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需自行到户籍地或居住地办理参保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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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法律依据与权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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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需办理社保关系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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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益保障 :转移后医保待遇(如门诊、住院报销)将随新单位参保地政策执行,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通过以上流程和注意事项,可确保医保关系平稳过渡,保障职工医疗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