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保政策规定,医保账户合并时个人账户的资金处理方式如下:
一、账户合并时个人账户资金的处理规则
-
同一社保经办机构合并
若个人账户与现账户在同一社保经办机构,可凭身份证直接办理账户合并手续,资金无需转移。
-
跨地区转移
若涉及跨地区转移:
-
可转移的情况 :个人账户资金会随医保关系转移至新参保地,原账户清零。
-
不可转移的情况 :部分城市(如上海、天津)在转移时仅转移年限,个人账户资金清退至原参保地银行账户。
-
二、医保账户合并后的资金使用
-
门诊统筹改革的影响 :若原个人账户资金转入门诊统筹,资金将并入统筹账户,按年度划入下一年度使用,不会清零。
-
跨省共济功能 :2025年9月启动的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试点中,个人账户资金可支付近亲属的医保费用,但需符合当地政策规定。
三、注意事项
-
账户合并需通过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跨地区转移需先转移个人账户再合并。
-
若选择不转移个人账户资金,原账户内的钱款可申请提现至银行账户。
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医疗保障局,了解具体政策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