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社保政策,异地缴纳的医保关系是可以转回本地的,具体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如下:
一、转移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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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或居住
若参保人员回到原户籍地就业或长期居住,可向户籍所在地社保机构申请转入医保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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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0周岁未返回户籍地
此类人员需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待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将临时账户中的全部缴费本息转移回原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
二、转移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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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办理(推荐)
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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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换至原参保地医保账户,提交《参保缴费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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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参保地接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络函》后,办理转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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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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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带身份证、参保凭证至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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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新参保地社保机构提交《参保缴费凭证》并完成转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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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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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可转移
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资金可以随社保关系转移,但统筹账户不转移,只能在购买地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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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限制
部分流程需在次年一月底前完成,避免影响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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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 若在转移期间发生医疗费用,需先自行垫付,待转移完成后申请报销
四、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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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九条、第三十二条规定,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关系可随人员流动转移接续,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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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了户籍所在地和非户籍地转移的具体操作流程
通过以上步骤,异地缴纳的医保关系可顺利转回本地,确保医保待遇的连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