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生育险报销标准如下:
一、生育医疗费报销标准
- 产前检查(围产保健):260元/例。
- 正常分娩:1000元/例。
- 异常分娩(难产):1500元/例。
- 剖宫产:2200元/例。
- 剖宫产同时做相关妇科手术:2700元/例。
二、计划生育手术费用报销标准
- 放置、取出宫腔内节育器(含检验费):60元。
- 输精管结扎术(含检验费):500元。
- 输卵管结扎术(含检验费):600元。
- 输精(卵)管复通术(含检验费):1200元。
- 早期妊娠需在门诊终止妊娠(含孕情检查、检验费):200元。
- 妊娠满12周以上住院终止妊娠:500元。
- 引产:800元。
三、一次性生育补助金
男职工的配偶无工作单位,符合国家和省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的,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次性生育补助金。
- 流产:200元。
- 顺产:1200元。
- 难产或多胞胎生育:2000元。
四、居民生育医疗费
2024年1月1日起,自然分娩定额1000元,剖宫产定额2000元。
五、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日标准按照女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计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 妊娠满28周以上生产或者引产的,享受90天的生育津贴;难产的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晚育的增加90天的生育津贴。
- 妊娠满12周不满28周流产、引产的,享受42天的生育津贴。
- 妊娠满8周不满12周流产的,享受30天的生育津贴;妊娠不满8周流产的,享受15天的生育津贴。
六、其他补贴
- 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凡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含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
- 一次性生育补贴:原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时,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流产400元、顺产24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
以上就是漯河市生育险报销标准的详细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有疑问,请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或相关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