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洛阳门诊统筹报销政策最新调整:年度限额提升至350元,基层医疗机构报销比例达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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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范围与限额
2025年起,洛阳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年度支付限额从280元提高至350元,仅限基层定点医疗机构使用(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村卫生室单次报销限额50元,乡镇卫生院不设单次限额。 -
报销比例与起付线
基层医疗机构政策范围内费用报销60%,无起付线。高血压、糖尿病(“两病”)患者门诊用药报销50%,年度限额240元。 -
门诊慢特病与特定药品
37种门诊慢特病(如恶性肿瘤、糖尿病并发症)在县级以上定点机构可报销80%,无起付线。260种特定药品(如抗癌药)报销80%,首自付比例20%。 -
产前检查与异地就医
产前检查费用纳入门诊统筹,按省级政策执行。异地就医需提前备案,选择定点机构可直接结算。 -
职工医保补充
职工医保参保人基层门诊报销55%(退休65%),年度限额1500元(退休2000元),家庭共济账户可绑定亲属使用。
提示:政策优先覆盖基层医疗机构,建议常见病首选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大病或慢特病需提前认定。具体操作可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通过“河南医保”小程序自助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