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80%
特药报销比例根据参保类型和地区政策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
重特大疾病特药
-
职工医保 :最低支付比例由75%提高到80%
-
城乡居民医保 :最低支付比例由60%提高到65%
-
适用范围 :抗癌靶向药、重特大疾病需用且无替代方案的特殊药品
-
-
门诊特定病种特药
-
部分城市(如西安市高陵区)实行门诊特殊病种管理,个人自付4%后,医保支付76%
-
例如:咪唑立宾等4种特药按此比例报销
-
二、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
重特大疾病特药
- 最低支付比例由60%提高到65%
-
门诊特定病种特药
-
个人自付5%后,医保支付60%
-
例如:西罗莫司等4种特药按此比例报销
-
三、其他注意事项
-
自付比例差异 :同一药品在不同地区、不同医保类型中可能存在自付比例差异,例如职工医保门诊特药自付4%,而城乡居民医保为5%
-
年度限额 :部分城市对门诊特药设有年度报销限额(如在职职工1500元/人、退休1700元/人)
-
政策调整 :如连云港市曾将职工医保特药最低支付比例提高5%,具体以当地最新文件为准
建议参保人员根据自身所在城市及用药类型,结合医保目录和年度限额,综合计算实际报销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