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生育津贴的报销流程和标准如下:
一、报销条件
-
参保要求 :职工需参加生育保险,且用人单位已按时缴纳生育保险费用。
-
生育类型 :包括顺产、剖宫产及计划生育手术(如流产、引产等)。
二、报销标准
-
计算公式
生育津贴 = 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 30 × 产假天数
例如:单位上年度月均工资8800元,顺产98天,则津贴为8800÷30×98≈28747元。
-
特殊情形
-
剖宫产:部分城市可能按顺产标准执行,需以当地政策为准。
-
流产:妊娠3-7个月流产按1.5个月计算,3个月以下按1个月。
-
三、报销流程
-
材料准备
-
《桂林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
-
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出院记录等
-
医疗费用发票原件及明细。
-
-
单位申报
-
用人单位在职工生育或手术次月起12个月内提交申请
-
通过“广西医保”APP或线下医保经办机构办理。
-
-
审核与拨付
-
医保部门15个工作日内审核,通过后10个工作日内将津贴拨付至用人单位账户
-
用人单位在次月发放给职工。
-
四、注意事项
-
工资基数 :以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计算标准,无上年度数据则参考分娩前工资。
-
差额处理
-
若生育津贴高于产假工资,超出部分无需退还;
-
若低于产假工资,用人单位需补齐差额。
-
-
其他费用报销
- 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可报销,具体比例根据手术类型确定。
五、异地就医结算
已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费用可直接结算,个人仅需支付自付部分。
以上流程及标准综合桂林市医疗保障局官方信息整理,具体以最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