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门诊报销政策覆盖城乡居民和职工医保,2023年起城乡居民年度起付线50元、最高支付限额500元,职工起付线300元、最高限额3000元,报销比例根据医院级别从50%至70%不等,且“两病”(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可享专项用药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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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门诊报销
年度起付标准为50元,最高支付限额500元。三级综合医院报销50%,三级中医及二级以下医院报销55%,基层医疗机构及专科医院(如精神病、传染病)报销60%。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参照此标准执行。 -
职工医保门诊共济政策
起付线300元/年,最高限额3000元/年。在职职工三级综合医院报销50%,退休人员55%;三级中医及二级以下医院报销60%,基层和专科医院报销70%。个人账户还可供配偶、父母、子女使用。 -
“两病”患者专项保障
城乡居民医保的高血压、糖尿病患者,未达门诊特病标准的,经二级以上医院确诊后可享50%用药报销,高血压年度限额400元,糖尿病(含合并高血压)500元,起付线与普通门诊合并计算。
本溪市门诊报销政策通过分级报销和专项保障减轻群众负担,参保人需注意不同医院级别的比例差异及年度限额,合理选择就医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