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特殊病种、住院自费部分
大额医疗费用补助的报销范围根据使用场景区分,主要包含门诊和住院两大类,具体如下:
一、门诊医疗费用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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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门诊范围
包括肾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斥药、恶性肿瘤放化疗、慢性丙型肝炎抗病毒治疗、强直性脊柱炎/类风湿关节炎英夫利西单抗治疗、血友病替代疗法等20种门诊特殊病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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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与封顶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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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自付累计超过1500元至10000元的部分,按40%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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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自付金额超过10000元,超出部分可能进入更高保障层级(如大额补充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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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住院医疗费用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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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与医疗机构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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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个人自付部分按20%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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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按30%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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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按40%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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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顶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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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自然年度内,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如85万元)以上的部分,按92%比例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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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自付金额超过大额医疗补助最高支付限额(如4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95%比例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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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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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范围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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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限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自购药品、工伤、职业病等特定情形不在报销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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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需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及服务设施需符合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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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流程
- 无需单独申报,住院和门诊慢特病治疗费用自动纳入医保“一站式”系统结算。
以上政策以2025年最新职工医疗保障政策为准,具体执行可能因地区存在差异,建议参保人员咨询当地医保部门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