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住院报销比例
湖北省的住院报销比例根据不同的医保类型(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医院等级以及医疗费用的分段,报销比例有所不同。
武汉职工医保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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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 三级医疗机构:800元
- 二级医疗机构:600元
- 一级医疗机构:400元
-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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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 三级医疗机构:在职人员86%,退休人员88.8%。
- 二级医疗机构:在职人员89%,退休人员91.2%。
- 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在职人员92%,退休人员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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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支付限额:24万元。
武汉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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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 三级医疗机构:800元
- 二级医疗机构:400元
- 一级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级别高于一级的,执行一级标准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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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 三级医疗机构:60%。
- 二级医疗机构:70%。
- 一级医疗机构: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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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支付限额:15万元。
大额大病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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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职工医保:
- 年度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费用累计超过24万以上的部分,报销比例98%,最高支付限额30万元。
- 年度累计政策范围内费用在10至24万的部分,医保基金报销比例分别为:10至20万的部分96%,20至24万的部分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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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居民医保:
- 一个保险年度内,符合大病保险保障范围内的个人负担金额累积计算,分段报销,按次结算:12000-30000元(含30000元)赔付60%,30000元-100000元(含100000元)赔付65%,100000元以上赔付75%。
- 年度支付限额:30万元。
其他特殊人群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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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贫困人口:住院医疗费用个人实际报销比例提高到90%左右,大病、特殊慢性病门诊医疗费用个人实际报销比例提高到8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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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困供养人员、孤儿、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大病保险年度不设最高赔付限额,分段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
以上报销比例和限额仅供参考,具体报销比例和限额可能会根据政策调整而有所变化,建议关注湖北省医疗保障局发布的最新政策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