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异地就医报销办法如下:
一、报销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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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安置退休人员 :退休后异地定居且户籍迁入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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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类人员 :在徐州市参保的外出农民工与外出就业创业人员。
二、报销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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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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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江苏省统一社会保障卡在异地联网医疗机构就医时,可刷卡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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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注意:社会保障卡仅限备案地使用,参保地不可同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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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垫付后报销
- 未备案或非联网医疗机构就医时,需先全额垫付费用,凭诊断证明、费用发票等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
三、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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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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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通过“徐州医保”APP或微信公众号办理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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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至医保中心服务大厅提交材料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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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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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结算:就医时直接扣除医保报销部分,个人自付部分由个人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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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垫付后报销:出院后提交材料审核,医保基金20个工作日内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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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销比例与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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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费用 :实习地门诊可报销,户籍地门诊不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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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费用 :所有地区均可凭病历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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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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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实习地:按徐州市城乡居民医保标准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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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需提供转院证明,报销比例降低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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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统筹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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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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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补缴 :农民工和双创人员需在3个月内补缴备案材料,逾期未补缴的医疗费用将按非正常转诊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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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就医 :突发疾病临时在外地就医的,先垫付后报销。
六、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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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 :发票、病历、药品明细清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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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 :住院发票、费用明细清单、出院小结等。
以上流程及政策综合了徐州市医保最新规定,具体以实际操作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