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岛生育保险政策,顺产的报销金额根据医院等级不同而有所差异,具体如下:
一、生育津贴标准
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与本人工资保持一致。
二、医疗费用报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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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自然分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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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 :1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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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1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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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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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妊娠早期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费用200元可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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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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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中晚期检查费用最高报销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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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母婴原因住院终止妊娠的医疗费用报销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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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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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报销项目 :包括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及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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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费项目 :新生儿费用及超出医保目录的费用需个人承担。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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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通常为70%-80%,具体以单位缴费比例和医保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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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单位缴费基数低于职工月平均工资60%,按6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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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宫产等特殊手术有单独的报销标准(如三级医院3800元)。
建议办理生育保险时,提前确认所在医院是否为医保定点,并保存好相关医疗费用发票以备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