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合疗报销需遵循以下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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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手续:
- 在跨省就医前,参保人需在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备案,以确保医疗费用能够纳入报销范围。
- 备案方式包括线上备案(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等)和线下备案(前往当地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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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定点医院:
- 在跨省就医时,参保人应选择已开通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
- 这些定点医院名单可以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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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卡就医:
- 就医时,参保人需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实体卡)进行身份验证和直接结算。
- 未携带实体卡的,可以使用医保电子凭证(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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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结算:
- 在定点医院就医后,符合报销政策的医疗费用将由医保基金和个人按比例分担,直接在医院结算。
- 个人只需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医保基金支付部分由医院与医保经办机构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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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材料准备:
- 若未能直接结算,需将医疗费用发票、费用清单、诊断证明等材料带回参保地进行手工报销。
- 具体报销材料要求可咨询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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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和限额:
- 跨省合疗报销比例和限额与参保地政策一致,具体标准可查询参保地医保局官网或咨询医保经办机构。
通过以上步骤,参保人可以顺利完成跨省合疗报销,享受到应有的医疗保障权益。如遇问题,可随时咨询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或拨打医保服务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