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2年汕尾市生育保险政策调整,主要变化如下:
一、生育津贴计算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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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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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假期天数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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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职工本人工资300%的,按职工本人工资300%计算;低于职工本人工资60%的,按职工本人工资6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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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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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9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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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腹产:12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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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胞胎每增加1个婴儿,假期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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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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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4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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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领时间与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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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时限
- 分娩、终止妊娠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次日起3年内申领,最长不超过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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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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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申请表》(单位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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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结婚证、生育医学证明、出生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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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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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未垫付:职工可自休假结束次日起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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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终止经营:职工可自终止妊娠次日起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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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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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报销
- 生育医疗费由基金支付,超出部分(如自费药品)由职工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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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范围
- 新参保单位以当年参保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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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
- 2021年10月1日起实施“两险”合并,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人员等特定群体不享受生育津贴,仅能获得医疗费用报销。
以上政策综合了生育津贴计算、申领流程及特殊情形处理,确保女职工生育权益得到有效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