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生育津贴是参保职工依法享受的生育保障待遇,需满足连续缴费满12个月且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等条件,津贴按单位上年度月均工资÷30×产假天数计算,发放至单位账户。线上/线下均可申请,需准备身份证、生育证明等材料,审核通过后15-20个工作日内完成发放。
-
资格条件:参保职工需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满12个月,生育行为符合国家及汕尾市计划生育政策。若参保未满12个月,异地转入的缴费年限可累计计算。
-
津贴计算:顺产按98天、剖宫产按128天计算,多胞胎每胎增加15天。公式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均工资÷30×产假天数。例如月均工资6000元,顺产津贴约为元。
-
申请材料:包括身份证、结婚证、出生证、出院小结、生育备案表(单位盖章)等。线上申报需上传清晰扫描件,线下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至社保经办窗口。
-
流程与时效:生育后90天内申请,线上通过政务平台提交,线下至社保局办理。审核期15-20个工作日,津贴发放至单位账户,再由单位转付职工。
提示:务必选择定点医院产检及分娩,非定点机构费用可能无法报销。若更换单位或遇特殊生育情况,需及时补充证明材料以确保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