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职工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参保人群身份和就医级别有所不同,具体规定如下:
一、报销比例标准
-
在职职工
-
门诊/急诊:1800元起付,报销比例50%
-
住院:
-
起付标准3万元内职工自付15%,报销85%
-
3万-4万元自付10%,报销90%
-
超过4万元部分自付5%
-
-
-
退休人员(70周岁以下)
-
门诊/急诊:1300元起付,报销比例70%
-
住院:与在职职工相同报销比例
-
-
退休人员(70周岁以上)
-
门诊/急诊:1300元起付,报销比例80%
-
住院:与在职职工相同报销比例
-
二、其他注意事项
-
门诊共济保障 :2024年11月1日起,起付标准进一步下调(一、二、三级医疗机构分别为20元、40元、60元),退休人员支付比例提高至8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6000元。
-
药品报销 :甲类药品报销50%,乙类药品及诊疗项目自付比例由市人社部门确定。
以上政策综合了不同年份的调整,建议参保人员就医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以获取最新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