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居民医保报销政策
- 普通门诊报销:在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报销,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级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报销70%,一、二级医疗机构报销50%,不设起付线,年度封顶线600元。
- 慢性病门诊报销: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60%,37个慢性病中的7个疾病封顶线为每人每年5万元,其余病种封顶线2万元。
- 重大疾病门诊报销:25种重大疾病参保患者在省内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按当次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普通住院政策支付,不设起付线,报销费用计算到年度住院封顶线内。
- 转诊转院政策:在全州范围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不需办理转诊转院手续,按医疗机构级别予以报销。到州外医疗机构就医的仍需办理转诊转院或备案手续。
- 住院分娩报销:州内州外住院分娩统一实行定额标准报销,平产(助产)定额报销1200元,剖宫产定额报销2400元,二次剖宫产定额报销2900元。
- 单病种支付政策:146种单病种医疗费用实行定额包干,超支不补结算。
- 特殊材料支付政策:执行全省统一的《目录》标准,并纳入同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政策。
详细报销政策分点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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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报销:
- 参保人员在全州范围内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发生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实行一站式即时结报。
-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级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的门诊费用报销70%。
- 一、二级医疗机构的门诊费用报销50%。
- 不设起付线,年度封顶线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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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病门诊报销:
- 参保慢性病患者在选定公立医疗机构或州外三级定点民营医疗机构,州内二级及以上民营医疗机构、州内精神病专科医院门诊就医,可享受慢性病医保政策报销待遇。
- 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60%。
- 37个慢性病中的7个疾病封顶线为每人每年5万元,其余病种封顶线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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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疾病门诊报销:
- 25种重大疾病参保患者在省内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按当次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普通住院政策支付。
- 不设起付线,报销费用计算到年度住院封顶线内。
- 在州内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含专科医院)实行一站式即时结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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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转院政策:
- 参保人员在全州范围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不需办理转诊转院手续,按医疗机构级别予以报销。
- 乡镇卫生院(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销90%;一级、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80%,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65%。
- 到州外医疗机构就医的仍需办理转诊转院或备案手续,未办理的一律按非转诊转院或非备案政策予以报销,即报销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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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分娩报销:
- 州内州外住院分娩统一实行定额标准报销。
- 平产(助产)定额报销1200元,剖宫产定额报销2400元,二次剖宫产定额报销2900元。
- 双胞胎增加160元,多胞胎增加310元。
- 住院分娩发生严重并发症的,不执行定额报销标准,按照就诊医疗机构普通住院报销政策予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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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病种支付政策:
- 参保人员在州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发生146种单病种医疗费用,不受目录限制,实行定额包干,超支不补结算。
- 单病种患者自付合规医疗费用纳入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保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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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材料支付政策:
- 取消现行执行特殊材料分段报销和3万元封顶线政策,执行全省统一的《目录》标准。
- 纳入同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政策,报销费用计算到年度封顶线内。
总结:
黔东南州居民医保报销政策涵盖了普通门诊、慢性病门诊、重大疾病门诊、转诊转院、住院分娩、单病种支付和特殊材料支付等多个方面,为参保居民提供了全面的医疗保障。在享受医保报销的居民也应了解相关政策的具体规定,以便在就医时能够合理选择医疗机构和治疗方案,最大限度地减轻医疗费用负担。如有疑问,可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