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人员医保退费需由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需提供死亡证明、关系证明等材料,且仅限个人账户余额退费(统筹账户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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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部门
退费业务由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如社保中心医保窗口、县/区医保局)直接受理,单位参保的需通过原单位提交材料,个体参保的则由继承人直接申请。 -
所需材料
- 参保人死亡证明(必备)
- 退费申请人与死者的法定关系证明(如户口本、公证书)
- 申请人身份证及银行卡(需指定银行账户)
- 单位参保的需附加单位盖章的财务票据及账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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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费范围与时限
仅退还医保个人账户余额,统筹账户资金不可退。居民医保退费需在集中缴费期内申请(如当年12月31日前),职工医保无明确时限但建议尽快办理。 -
办理流程
提交材料→医保机构审核→打印退费拨付表→财务转账至指定账户。单位参保的需由单位中转支付给继承人。
提示: 各地政策细节可能略有差异,建议提前电话咨询当地医保部门,避免遗漏材料或错过办理时间。